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底土之花


  無意間看到某個部落格底下宛如爬牆虎繁殖trackback串連起來的留言,那麼多男子漢隱密又害羞地聚集在一起,小女生一般不知所措,相濡以沫。嗯,不小心闖進陌生世界了。我這樣想著,卻又有點羨慕。忽覺得往日那些不可靠的粉紅色回憶,會不會其實只是三尺表土之下的東西,被刻意而確實地埋藏起來罷了,如果一輩子沒出錯被掀開來,遂安安靜靜和泥土以及腐爛的植物屍體混合轉變成了諸多養分基底的一種,繼續滋養我們其他更符合道德正確的花蕊愛苗。

  國中時,有一次放學左撇子男孩送我回家,邊騎著單車邊嬉鬧聊天無法罷休,到了家門口,兩人索性坐在公園的水泥矮圍牆上繼續聊。幾個禮拜後,母親竊笑拿了一張洗好的照片給我看,那是從二樓家中陽台以偷窺角度歪斜拍下的,那天我和左撇子男孩兩人一瞬間專心對望的影像。母親只笑笑抱著一種捉弄的促狹期待,完全沒發現照片裡兩個少年凝聚在嘴角眼眉之間的稚嫩氣氛。根本無法想像吧。就像她後來寧願錯置遙想父親和另一個男人有外遇,卻拒絕發現答案熟成到無法阻擋,從現實這棵大樹上掉落滾至腳邊,已經一個不小心被自己踩個稀爛了。

  友人自從我高中搬家後即失去聯絡。後來入伍當兵一年左右,某次放假接到一通電話,居然是那人,諸多回憶物件才又從靜水裡浮出漂流恍若昨日。

  當初搬家因牽涉金錢糾紛的緣故,幾乎逃難般撇下一切就離去,除了少數親戚,其他不相關人等根本不敢走漏消息。左撇子男孩的存在,即像是切除腫瘤總會不小心(實際上則是不可避免)牽連到的健康組織那樣,被賦予意義地捨棄了。沒想到電話那頭,問了才知道,他是電話簿一頁一頁翻查才找到我的。當下激動莫名。那時相距的不再是單純以學區劃分為基準的鄰近城市距離,而我的名字又不很特殊,也談不上可以抓一把慢慢挑揀那樣普遍,聽他蠻不在乎如此一述說,感動之餘,連用調侃惡戲來偽裝尷尬都忘了,甚且揪起心來。掛上電話後,簡直像擔憂鵲橋一夕崩掉,想都沒想就跑去相會。

  記得那天兩人從下午六點,見了久別重逢第一面,對看微笑且各自的腦袋裡彷彿門鈴響皆發出清脆叮咚聲似地,默契十足開始從包袱裡傾倒彼此失落的人生片段,互相填補各自不在場的岔路坑洞,試圖再次尋找可堪為穩固交集的踏足之石,確認對方還是記憶中那人無誤(雖各自靈魂與身體均胖了瘦了些但還不至於裝義肢面目全非的程度),直到那家客人絡繹不絕的熱鬧肯德基終於關門,然後兩人又意猶未盡跑去好樂迪唱KTV整晚,早上再一起等豆漿店開門。

  結果那之後到現在,幾乎又五六年音訊全無。真是濫個性,明明就是在乎的要命的人嘛,但就是沒辦法。一如我的偶像所說:「在我很努力地不想要造成任何人麻煩,努力拿捏合適的人際交往詞彙時,我已經被世界拋棄了。」真是既蒼涼又雞巴的人,以及人生。

  隨著青春逝去,純真質素的寶化為石,我們卻反而越來越輕易地受困在多餘的情感中終至無以為繼,而非猶青春時所預支想像埋下時光膠囊那樣,成為一更灑脫俐落,更強悍無情的大人。

  「不論誰先死,另一個人要到他的墳上跳舞。」《在我墳上起舞》裡兩個少年友人如此約定。

  和左撇子男孩最後一次見面後某一天(那時還悠緩如常根本不曉得是最後一次),突然又開始重玩《Fallout2》,某個敵人竟然在頭上float出「我要在你墳上跳舞」這句奇妙台詞,遂錯亂想起Aidan Chambers那本書。結果,忍不住宅的要命兼神經兮兮在電腦螢幕前,對著拿電漿大砲的遊戲主人公發呆想著,其實,這也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吧,畢竟不論什麼人,第一次死掉,或多或少都會忍不住有點寂寞。而當一個人還會感到寂寞的時候,不論他是以什麼樣彆扭歪斜的姿勢去擁抱人或被擁抱,應該都不會是太突兀噁心的光景吧。就好像《王牌投手》裡面捕手阿部過度熱情地握住投手三橋因緊張而異常冰冷的手,並且告訴他弱氣的棒球夥伴說:「讓我們一起變強吧!」,已經不僅僅是一種隨意的口頭承諾或膚淺的情感消費,而是能夠確實改變人生困境的誠摯信仰了。

  只可惜人生並非像回合制遊戲那樣,可以在按下回合結束鍵之前慢慢思考人生去向,或者如二十幾集載體容量的動畫,不用去考慮龐雜細節,只專心處理精華部份就足以被稱為神作。人生其實比較像機能性與情感性兼具地朝著大浴缸尿尿的無意識行為:我們莫名其妙拼了命想將之填滿,卻沒發現,排水孔的蓋子根本沒關上。然而,這到底是壞事抑或者好事?

  佩索亞,或他的眾多異名者之一這麼說道:「我找到自己之日,就是失落自己之時。如果我相信,我就必然懷疑。我緊緊抓住一些東西的時候,我的手裡必定空無一物。我去睡覺就如我正在出去散步。生活畢竟是一次偉大的失眠,我們做過或想過的一切,都處在清澈的半醒狀態之中。

  不曉得左撇子男孩還記不記得我們兩個人偷偷潛進假日上鎖的學校頂樓,趁著美麗黃昏夕照,兩兩並肩盤坐在可以俯瞰整座操場的水塔上,一邊輪流翻閱最新一期的少年快報,一邊對自己的未來人生許願的往事。真希望當初我沒有對他做出什麼過度熱情諸如「讓我們一起變強吧」之類的承諾,因為猶受困在多餘情感中的我,已經什麼細節都記不起來,也不願記起來了。



(僅以此篇文章紀念N。我想我可能永遠無法歸還你那件品味奇特的運動外套了,雖然我正穿著那件醜外套在冷得要命的三更半夜打這篇文章)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球迷


多年前的事了。

當時的我還是個高中生,中華職籃也還方興未艾,愛看籃球的我,免不了在下課時和同學討論前夜精采戰況,結果一個平常嘴巴就討人厭的傢伙,聽到我們在討論台灣的籃球,當場一副「曾經滄海難為水」的鄙夷姿態,對我們說了一些台灣籃球沒前途,看世界最高水準的NBA才是球迷王道,諸如此類乍聽之下十足政治正確的數落。

我不是容易將脾氣表現在臉上的人,可是聽了他那番話之後,當場硬是回頭狠狠瞪了他一眼。至於有沒有說出夾雜著動詞和人體器官名稱的順口溜,倒是不記得了。

不過他那些話還真讓我忍不住起了一絲絲疑問:對於任何一個看球成痴的球迷來說,他們追求的到底是什麼?

任何有點智慧的人都知道,以台灣蕞爾小島的人口面積來估算,頂利害容納六支職業棒球隊幾乎是極限了,所以幾年前兩個聯盟總共八支球隊的景況,只能說是災難。尤其見證了那魯灣台灣大聯盟,靠著跳槽明星球員和洋將勉強撐了幾年,終於還是露出疲態之後。

但我卻始終覺得,那些每場比賽寥寥幾百人的進場人數之中,當我們扣除母企業派員工撐場面,以及非得拿免費票才肯進場的人之後,至少還有一小部分的球迷,是自己掏腰包買票看球的吧,於是我們不免懷疑,難道他們都是錢多到沒地方花,還是搞不清楚台灣尚存在另一個水準較高的聯盟(至少當時可見的媒體都是這樣對我們洗腦),又或者,沒聽過日本人也玩野球,美國MLB已經有超過百年歷史這回事。

或許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我甚至願意相信那些無怨無悔支持台灣扶不起籃運的球迷,極可能也抱持著相同的心態--人是不可能在同樣一條河裡,重複伸進一條腿兩次--他們執拗的認為,即使本質相同,但在眼前的絕對是獨一無二美好賽事。只因為他們曾親身觸摸過。

這無關乎看球的經歷年份或百科大全式的球場知識累積,肉麻一點講,這很可能更是直接縱向切入必然會被發現的某種抽象經驗感動,彷彿貼著你的身子襲來,悠哉不迫人的一道爽颯涼風。 

所以,當欣賞過天才打者鈴木一朗幾乎沒有死角的完美打擊表演,麥格瑞迪如入無人之境取敵將首級於千軍萬馬的得分秀之後,他們依舊會死忠站在第一金剛寥寥數人的窮酸啦啦隊中,為自己死心塌地支持的球員搖旗吶喊,或者在中華男籃隊完敗大陸三十分的比賽裡,看見陳信安田壘終於聊勝於無垃圾時間跑快攻飛身灌籃的時候,還是忍不住流下不可遏止恨鐵不成鋼的眼淚,因為他們知道,在那瞬間,不論甘美苦澀,不論祈禱實現與否,他們都已經歷了人生中最難以忘懷的一刻了。

畢竟,雖然成王敗寇是現實生活中許多事物必須服膺的法則,可是如果逸出了這個卻什麼也不剩,那我們的人生,未免過於蒼涼單薄了點吧。

於是乎,球迷也者,迷的不但是球,不但是精彩直觀的比賽競技,迷的更是那些鎂光燈聚焦外的人情世故,絢麗光影交疊處,說書者語未竟的留白沉思,以及那些流轉其間人的意志勇氣與凡此種種無法盡數的,用人類有限的敘述能力勉強稱之的:感動。

雖然有點勝之不武,下次再有人笑你浪費時間眼界短淺之類的,我們就好心一點這麼回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