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部落格垃圾時間




久以前聽一位前輩提及,也算不上抱怨,只是似乎有點疑惑於那些知名作家經營部落格時,不特定機率顯露出來的思想落差。所謂作家,指的是有實體書出版經驗,且更多是文學領域而非僅僅網路領域能叫得出名字的那些人。前輩最後的詰問如下:「一方面,我們不希望貼個部落格文,像要參加文學獎比賽那樣嚴謹,卻又不希望部落格變得隨隨便便。兩者心態,極為矛盾。

喜歡的作家講過一個東西,大意是說,作家的創作(這裡指的也是得至少執行到紙本書印出來的程度),往往是極端靈光聚集的結果,可說是一種極限的思考運作下的成品,他舉了米蘭.昆德拉的講法為例子:「作品通常要比它的創作者聰明一點,如果一個小說家比他的作品聰明,那他最好考慮轉行。」,並據此作更進一步的推論:「我想,作品比原作者多一點、更聰明一點的地方,可能就是由此而來,以一種難以規律性語言的微妙樣態被掌握。」所以寫東西,至少是有意識的想表達些什麼的寫東西,很難隨隨便便,一隨便,那「有意識的什麼」很容易就溜走了。

要掌握這種「難以規律性語言的微妙樣態」,除了基本的寫作技藝,還得要具備其他精神上的條件。另一個我喜歡的作家則將這精神上的條件,形容為就像是起跑線邊緣神經質至極的賽馬,只要一啟動,就能追著那「有意識的什麼」不放,甚至迎頭趕上贏得詮釋所有權,於是乎「這樣的神經質是上天送給好小說家的禮物……」,只不過「譬如說像那些最好的比賽馬吧,牠們通常六、七歲以後就要從第一線退役下來。那種神經極度緊繃的結果,時間拉太長會瘋掉的……」。

綜合上述兩者的概念,我們可以說此類創作通常除了是作品比作家「聰明」之外,且為了生命的延續與生活正常化的著想,此「聰明」幾乎不可能形成一種常態--即便很多作家本身的「聰明」即是一種常態的瘋狂。

如果我們定義,所謂的部落格寫作,就是可能性的發展場所,白話翻譯即是:隨便你寫(當然這裡面自然也包括不隨便),那顯然就和神經質近乎儀式性的賽馬式寫作不同,從而有可能出現作家比作品「聰明」的結果,因為這兩種創作方式,一開始思想調度的網的鬆緊程度,基於所浸泡水域的深淺廣漠不同,就有著基本上的差別之緣故。

其實這兩種創作都會呈現寫作的矛盾狀態,但因為部落格的開放性,相較紙本創作的封閉性,使得這種矛盾狀態更容易凸顯。這或許就是許多老派作家對網路不感興趣的原因之一。並不是說這些老派作家害怕這些矛盾會反過來傷害自己,而是他們本來就自給自足成為一獨立的系統,他們最主要所能提供給我們,就是作品本身。難怪卡夫卡會說:「創作好比婦人分娩,你可以讚美她的嬰孩,卻不能掀開床單去看她的滿身血污。

另一個可以探討的是,矛盾就絕對不可取嗎?就科學公信力可能是,但顯然並非所有創作都是為了取得絕對公信力,且基於科學的探求而去進行的。就算不牽涉寫作技巧的炫技使用,《惶然錄》的譯者韓少功也直言「優秀的作家常常像一些高級的笨伯,一些非凡的癡人。較之於執著定規,他們的自相矛盾常常是智者的猶疑;較之於滔滔確論,他們的不知所云常常是誠者的審慎。其驚心動魄的自我對峙和緊張,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的內心奇觀,更不是每個人都敢於面對的精神挑戰。」,一如費爾南多.佩索亞自己那不曉得是充滿熱情,亦或受害於鬱悶的發言:「是的,藝術,與生活在同一條街上,卻是在另一處不同的房間裡。給生活減壓的藝術實際上並沒有給生活減除任何東西,它同生活自身一樣單調,只是表現為另一種不同的方式。

從此觀之,寫作除了所見即所得詮釋現實此一功能之外,也能使用來為我們創造另一種全新卻又不純然孤立的「新」東西,並且若選擇成為現實的對立面,在某些時候這個東西是更可以因此體現其價值的。

當然,就像工匠不一定會使用到工具箱裡的每樣工具那樣,除了對現實的反映這麼積極的使用方式之外,部落格寫作,可能本身就自帶有其他更私密純然關乎自我,不朝向蓋大建築物而只是雕一個小小記憶的期待。

老愛把自己形容成衰神,甚至還半開玩笑說自己是個遭遇上帝對小說家最大懲罰,受限於異性戀中產階級丈夫身份的作家駱以軍,曾經不曉得什麼原因,在罹患憂鬱症的時候,還拼了命的嘗試在部落格上寫作。非常符合上述那「自傷」情境,駱以軍在某篇文章裡,將文學的封閉純淨與日常生活的開放混亂,兩者融合成一異質存在巧妙描述出來。在那文章裡,他把看電影台B級爛電影,當作是一種創作上取得餘裕的垃圾時間投資,以及對同儕始終保持在聰明狀態的偷練功焦慮,做了令人莞爾一笑的描寫:

有時我的心裡難免慌慌悠悠地想著:我的朋友們或正在書房和咖啡屋裡讀著海德格或者鈞特.葛拉斯,或新譯出的布魯東的《娜嘉》,結果我卻在這客廳的沙發裡,臉孔被螢幕藍紫光色暈染地,破碎而不連續地瞪著這些東西。……我總會這樣安慰自己:這是我的垃圾時光嘛,我只是在休息、整補,像我阿嬤一樣『覺得自己更靠近世界的溫度一點』。

是的,駱以軍明明打字很慢,明明狀況不好,還是想試著寫部落格的原因,我猜想就是這個「覺得自己更靠近世界的溫度一點」,即使露餡也不足惜。

從此處作思考,一方面,普通讀者(不論你是否像維吉妮亞.吳爾芙那樣僅是自謙)或可就此放寬心,將高高在上的作家們的部落格寫作興趣,當作是另一種類型的垃圾時間,否則要是每匹寫作賽馬都得了憂鬱症再也回不來,恐怕我們連這點訕笑矛盾所在的樂趣都沒有了。另一方面,幸好還能夠不小心露出馬腳,因為一點破綻都不出現,都不容許出現,那就不是寫作,不是文學,更不是自我意識的展現,而是純然奉獻無私無我的宗教信仰了。芥川龍之介的名言:「一個人要保持言行一致的美名,一定要精於自我辯護。

部落格寫作的範圍,雖說是可能性的聚集,但基於無數可知不可知因素,大多還是傾向資訊的傳述,或至少是指向性資訊的起點,難免對於正確可信的資料使用有高標準的要求,這是就素材而言的理想性期許。然而技術上,因為部落格的溝通便利,使得更新率可以彌補一定程度錯誤資訊造成的反效果(如果不是基於惡意誤導),甚至進而促成個體連結以達到群體溝通的形成。把網路的即興式窺奇轉化為持續追蹤的關注,這也是公民媒體企圖營造的優勢之一。換個方式來形容,如果說紙本創作是一種賽馬式的創作,而部落格社群的形成,就是一種狐蒙式的價值觀集成了。

最後再回過頭去看看那位前輩的疑問。

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傳統紙本/賽馬式創作其精華在於獨裁,而部落格/狐蒙式創作,則貴在多元,如此相異素材在處理上的差異與必然侷限,便造成前者是反社會的團結,後者則是社會性的反叛,乍看是各自斷裂的存在,但兩者皆是不可或缺組成整體社會的宏觀風景。作家的部落格「露餡」,大抵沒有溢出這個風景的構圖,只是觀看的人,可能得自我調適從風景油畫到素描版本的審美接受度了。

結論是,我們很難去定義素描到底是藝術成份多還是練習成份多,就像我們很難去描述部落格的真面目一樣。幸好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這大概還不是我們最應該去擔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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