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小說


說的重點是在虛構,虛構的能力,決定了小說的好壞--隨著讀與寫的經驗累積,似乎越來越能體會到這點。

大陸作家莫言某次來台灣和讀者座談的時候,也曾提到自己初期的創作經驗,他說以前在大陸投稿不用郵寄費用,於是他就拼命寫拼命投稿,不過因為個人經驗有限的關係,導致沒有素材可寫,只好看報,聽廣播,讀別人的故事:「在想像的基礎上,動用自己全部的感官來書寫,設身處地的在人物的心境、感情中,把細節逐地描寫出來」。

於是虛構便形成了。

名小說家張大春更在《小說稗類》點出小說虛構的幽微之處:「小說家發現了這個世界自有其彷彿蟬殼蛇皮的面貌,一個『似是而非』的面貌,一個無法以『寓意如何』而道盡的面貌...在盲與不盲之間,在光與影之間。」

這也是為什麼李昂寫《殺夫》不必真殺過人,寫經典巨作《追憶似水年華》的大師普魯斯特其實一生過的極其混亂(真不曉得寫這兩百萬字巨作的條理邏輯能力是從哪裡來的)。

小說不必完全指涉作者的人格,就像小說不必盡皆出於真實經驗是一樣的道理。這也是小說之所以可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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