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底限


「看到遺書的時候,我只有一個想法。他一定在心裡給自己設了底線,告訴自己,如果這條底線也被越過,那我就不活了。」

--《兒子沒有說話》袁瓊瓊


個自殺過後倖存的人說,他會想割腕讓血流到海碗多,只是為了測試自己的底限。我只是想證明,自己並不是超人。一向熱情的那人,難得這麼冷靜。


會傷害自己的目的有兩種,一種是想向他人展示自己的脆弱,一種則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因為身體還有反應並不是無感,反而因此得到安心的感覺。Edward Norton在《Fight Club》裡藉著買 IKEA 傢俱來滿足自己,他說:「我看著郵購目錄,想找到一組餐桌椅足以定義我這個人。」結果房子燒掉,什麼都沒了。

後來他遇到神秘人物Brad Pitt,住在連廢墟都相形見絀的破爛公寓,開始過起斷鼻缺牙的鬥陣生活。第一次看覺得炫的地方就是這些殘虐打鬥場面,簡直被渲染的拳癢難耐,多年後再看,那種更深層的角度才立體起來。

「你所擁有的東西到頭來都反過來擁有你。」一身肌肉奶油臉的種馬Brad Pitt,在電影裡彷彿赫胥黎附身般說了這樣一句話。當我們自以為名牌服飾設計家具跑車能證明我們的存在時,結果正好相反。很後殖民的一種概念。

於是我們傷害自己,當那些辛苦贏來的獎品並不能使我們感覺更好的時候(有時剛好相反),我們藉由傷害自己去測試底限,啊,原來在LV底下的身體,還是存在著嘛...

我們總是擁有太多內化太滿,反而找不到出口宣洩。底限,我們必須測試自己的底限。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在國二那年,被一群人圍逼和某個小流氓釘孤支時,那時滿腦子充血只想等會要用日光燈管砸那雞巴的我,竟突然想尿尿。

不過,傷害自己也許能藉此確認自己所在的位置,可是只要想,如果傷害自己嚴重到無法存活的地步,那傷害的原初意義也就沒有了--傷害是為了讓自己感覺更好--不必自我安慰,勉強問自己生活中還有哪些東西可堪追尋,很遺憾,一時之間也許真的沒有。可是,一旦讓自己完全消失在世界上,那才是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活著,可能性永遠存在,畢竟很多東西,始終都在那裡。日光燈管。雞巴小流氓。女人的鎖骨。溼度正好的Brownies。善感母親的多肉擁抱。敗德二郎神的私小說。第三季《24》。活著的Nirvana。死掉的 Kurt Cobain。我。

在底限這頭,始終還有些什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